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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买房子产权多少年?70年限土地使用权年限期满怎么办?

2021-03-19北京著名拆迁律师

 贾启华律师,北京知名拆迁补偿标准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现在买房子产权多少年?

不少人在买房的时候,往往都会先了解清楚该房产的产权是多少年。虽然我国现在还没有正式出台在产权期限届满之后会如何处理,但出于未雨绸缪的心态,选择购买产权比较长的房子其实也是很有好处的。那究竟我国现在买房子产权多少年呢下文中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1、现在买房子产权多少年

产权年限准确来说指的是土地使用年限。房屋产权其中包括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一般来说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是永久的,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多为40、50年、70年不等,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使用权。可以简单理解为,房子永远是你的,但是建房子的土地是国家租给你的。

2、产权年限到期了是不是我的房子就不是我的了

正如上述所说,房子永远是你的,产权年限指的是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例如,住宅的年限是70年,假设时间到期,一般来说,有两种方法,一是,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按照新颁布的《物权法》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二是,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不过,就目前来说,大多数情况住不到70年就拆迁了。

3、产权年限时间怎么算的

在部分人的理解下,产权年限是从住进房子开始算的。其实不是,产权年限是从开发商拿地开始算起,所以当你真正住进房子时,已经不是70年、50年或者40年了。这一点,购房者在买房时千万要注意。

4、小产权房指的是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确定房子产权的时候,其实一般都是根据房子所占用土地的性质进行确定的,如果此时属于商用土地的话,则一般对应房屋的性质就是商用的,而产权就比较低,通常为40年,当然也有50年的情况。因而说到现在买房子产权多少年,就要看实际情况了,属于民用房屋的话则对应的产权最高,为70年。



70年限土地使用权年限期满怎么办?

我们在购买房产时,比较关注房产的产权期限。不同土地使用性质不一样,其产权期限也略有不同。那么,70年限土地使用权年限到期了怎么办呢今天,针对这个问题,为大家整理和汇总了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怎么办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要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意见》发布后,社会各方很关注,一些媒体关注温州等地出现的少数住房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

近期,国土资源部收到了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如何处理少数住宅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请示》,温州当地群众期盼尽早解决20年住房土地使用权到期问题,方便其办理住房交易、过户以及不动产登记手续。为解决这些群众当前面临的实际问题,维护其应有权益,国土资源部和住建部协商之后,复函并抄送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地方在相关法律安排明确之前,可以采用“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处理:

1、不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权利人不需要专门提出续期申请。

2、不收取费用。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收取相关费用。

3、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此类住房发生交易时,正常办理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手续,涉及“土地使用期限”仍填写该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原起始日期和到期日期,并注明:“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少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问题的复函》办理相关手续”。

国土资源部提出“两不一正常”的过渡性办法,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的要求,主要考虑是便民、利民,在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前,由地方根据本地实际,先解决一些群众当前面临的住房不能过户等实际问题,维护群众权益,解决行政管理部门在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工作中遇到的操作难题。

之所以是过渡性办法,一方面是温州这次出现的问题,牵扯面小,只涉及少量住房,属于改革初期先行先试造成的个别情况,有其特殊性,另一方面是相关法律安排尚未出台,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先按此办法操作,待相关法律安排出台后,再与之做好衔接。

对带有普遍性的70年住宅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续期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国土资源部高度重视,将继续加强调查研究,在相关工作中积极建言献策。

二、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后地上的建筑物如何处理

国有土地使用权期满后的续期问题,《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2007年8月30修订通过的《城市土地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国有土地使用权年限届满时地上的建筑物处理问题,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0条规定,在土地使用权约定的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地上的建筑物也由国家无偿取得。

根据前述《城市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关于土地使用权期满处理的不同规定,结合我国目前“房地分离”的现状分析,关于“住宅70年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自动续期”的业内争议实属必然。针对该问题亦需要通过法律适用的实践,才能得出结论。

通过阅读上述内容,关于“70年限土地使用权年限期满怎么办”这一问题,国家法律规定用户是可以继续享受土地使用权。不需要专门的进行续期申请。这一规定为大家带来了便利同时也保护了大家的合法权益。因此土地期限到期之后还会享受土地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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