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著名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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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空心房”拆迁,是有补偿的,你那边能补贴多少呢 棚改拆迁时,安置方式有哪些

2021-03-19北京著名拆迁律师

  贾启华律师,北京知名拆迁补偿标准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农村的“空心房”拆迁,是有补偿的,你那边能补贴多少呢

农村的“空心房”拆迁,是有补偿的,你那边能补贴多少呢


农村空心房拆迁时,能获得多少补偿是没有统一标准的,不同的地区补偿的标准不同,具体补偿标准由当地政府制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签房屋拆迁协议应注意什么


拆迁补偿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通则》和《合同法》。


1、房屋拆迁面积的确定。如果实际面积大于房产证上的面积务必要求拆迁方丈量坚持以实际面积计算


2、房子装潢的补偿。比如铝合金窗和防盗门的补偿与一般门窗不同石英水磨地和一般水泥地的补偿不同需要补偿和不补偿的项目容易混淆都必须在拆迁方作记录后一一过目


3、违章建筑的年限和补偿。如果有违章建筑事先最好有违章年份的凭证哪怕是一张用料单或用工单因为不同年份的补偿多少不同


4、签订合同时,要仔细搞清合同内容不清楚的问清以后才签字


5、如果拆迁时要求析产,如有两个房产证要求得到两套回迁房都是可以的。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农村空心房拆迁时,能获得多少补偿是没有统一标准的,不同的地区补偿的标准不同,具体补偿标准由当地政府制订的。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棚改拆迁时,安置方式有哪些

棚改拆迁时,安置方式有哪些



被拆迁住宅房屋为平房的,实行主房宅基地换房或货币补偿。被拆迁住宅房屋为别墅的,按照现有别墅建筑面积1:1比例给予安置或货币补偿。被拆迁人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商业、企业、养殖小区等非住宅拆迁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进行安置。


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


棚户区改造更多是政策使然,所以在法律上关于补偿标准并没有统一具体的规定。但如前文所述,棚户区改造要受征收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在这个限度内,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要遵循以下规则:


1、如果征收的区域属于国有土地,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如果征收的区域属于集体土地,补偿最低不低于重置成新价。补偿分为两类:现金补偿和房屋置换。


现金补偿包括:宅基地地价,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的补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补助和奖励。


房屋置换补偿包括:安置房,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补助和奖励,补偿差价。


在棚改过程中,征收拆迁方违法基本的法律规则,侵害了您的合法利益,请您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及时联系拆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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