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选择“协议拆迁”,还是“征地拆迁” 农村房屋拆迁,什么房子赔的多
2021-03-21北京著名拆迁律师
贾启华律师,北京知名拆迁补偿标准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是选择“协议拆迁”,还是“征地拆迁”
是选择“协议拆迁”,还是“征地拆迁”
在拆迁中,事实存在着,“协议拆迁”这一形式。
协议拆迁,是民间征地拆迁中的一种形式,其不具有强制性。其不是相关部门主导的拆迁,而是普通民事主体,通过与被拆迁方订立民事协议的方式,实现对其房屋拆迁的情形。
协议拆迁,对被拆迁方,最大的优势,为:没有协议,就不可以强拆。
但协议拆迁,并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存在着的问题,包括:
一、协议拆迁,所达成的“拆迁补偿协议”,属于民事协议,而不是行政协议。
在民事协议中,拆迁方的违约成本低,而被拆迁方,利益保护的成本却很高,面对的问题,会包括:村委会解散了、拆迁办公室不存在了等。
行政协议中,相关部门,是作为适格的被告,承担着。被拆迁方,与其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实际履行的可能性,会较协议拆迁高。
二、法定程序的缺失:
在征地拆迁中,依照正常的法律程序,需要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等的法规,对集体土地实施征收,来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
而协议拆迁,是开发商,采取行为让被拆迁方签字。
三、“民事主体”的拆迁主体,不受行政法规的限制,灵活性过大。
协议拆迁,指向的是“协议”,只要双方就拆迁达成一致就可以。
对被拆迁户来说,缺少了法定征地拆迁程序的保护,合法的权益可能无法得到落实。
拆迁协议订立后可确认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协议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
2、拆迁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方式,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所签订的拆迁协议。
3、拆迁人和被拆迁人相互串通,用合法的形式来掩盖非法目的。
4、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无代理权。
5、被拆迁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拆迁协议。
6、主体不合法。拆迁人与非被拆迁人订立的房屋拆迁协议无效。
7、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为拆迁人时,没有办理有关拆迁手续的。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通过上文的分析,协议拆迁并不是一个严谨的法律概念,存在比较多的问题,如果选择协议拆迁,可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农村房屋拆迁,什么房子赔的多
农村房屋拆迁,什么房子赔的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影响房屋赔偿标准的因素是比较多的,总结起来包括房屋是否有合法的产权、房屋的结构类型新旧程度、房屋所在的位置等。
具有合法的产权,房屋是最近兴建的,房屋内部装修比较好,属于砖混结构,并且被纳入城市规划的,这类农村房屋的补偿是比较高的。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拆迁安置流程
1、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拆迁估价机构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
2、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
拆迁估价机构确定后,一般由拆迁人委托。委托人应当与估价机构签订书面拆迁估价委托合同。
3、评估机构勘察测量。
拆迁当事人提供拆迁估价资料,协助估价机构进行实地查勘。对被拆迁房屋进行实地查勘,做好实地查勘记录,拍摄反映被拆迁房屋外观和内部状况的影像资料。实地查勘记录由实地查勘的估价人员、拆迁人、被拆迁人签字认可。
4、初步估价报告公示。
估价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公示期满后,估价机构应当向委托人提供委托范围内被拆迁房屋的整体估价报告和分户估价报告。委托人应当向被拆迁人转交分户估价报告。
5、复核申请。
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可以向原估价机构书面申请复核估价,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评估。
以上知识就是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影响房屋赔偿标准的因素是比较多的,总结起来包括房屋是否有合法的产权、房屋的结构类型新旧程度、房屋所在的位置等。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